法律咨询

我买了一套二手回迁房,房产证已经拿到,去办户口迁移时对方派出所要房子所在的村里的户口接收证明,到村里开证明,却没找到人开。后来的一天晚上村里开证明的人让卖房子给我的人打电话给我,让我过去。到了以后开证明的人说了一大堆话,最后让我给400元钱。给了400元钱才能开证明,我问这400元钱是什么钱?开证明的人说这是村里的规定。 没有法律依据,只说是村里的规定就让我给400元钱,不给400元钱就不给我开户口接收证明,没有户口接收证明我就没办法迁户口。 村里可以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吗?我们怎样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房产纠纷
2005-12-21 17:14: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