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爱人在沈阳工作,单位在大连,上大连的社保。现突发脑出血,在沈手术,现在做中期康复治疗,之后会进行二次手术。现在问题是该企业暗示要求员工离职,被我一口回绝,后说要签代缴社保协议书?这不是变相的和公司脱离关系吗?要是不签,就不给我办理异地医保报销得材料。跪求答复,我们需要异地报销的费用做二次手术,说实话,异地医保是员工先行垫付的,花了好多的钱,现在实在没有能力自己再全额负担第二次手术费用了,单位不给材料不让员工报销,不是要员工的命吗,请好心的律师帮忙看看我们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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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工作地就医,符合条件,单位不配合将会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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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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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签,单位不协助办理你可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
追问:现在这个公司采取拖的政策了,说是人事经理会联系我,时间不一定,应为经理很忙,有很多会要开。有什么方法可以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呢。我只有他们单位的座机电话,打了很久也没人接听,问领导叫什么名字也不说,说是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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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工作地就医,符合条件,单位不配合将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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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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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