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工作时被同事划伤,现在经过给我报的工伤,却只赔偿我医药费,其它的费用都没有,我可以去起诉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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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一下给予您的赔偿,如果单位克扣,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追问:就缝了一针,不怎么严重,也没住院,需要半个月长好,恢复也要半个月,这期间不能上班,我我的意思是既然工伤只给我出医药费,那我的误工费是由单位出吧?还是误伤我的人给我出,我已经把我的想法告诉负责人了,他只回答只报医药费,协商不成,我想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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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而定,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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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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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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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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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法院,要求赔偿
追问:经理说我们交的是商业险,没有社保金,而且我没有底薪,全靠提成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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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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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的赔偿项目,如果单位克扣了你的赔偿款,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追问:我问了单位给我上的是意外险还是什么险,他们说是商业险,签的有劳动合同,是单位交的钱,而且我本人是没有基本工资的,只有奖金提成,现在手被误伤,不能工作,影响我的收入,他们说走工伤只赔偿医药费其它的没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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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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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可以,是你的权利,但如果不严重的话,其中的风险你应该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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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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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等其他费用。看公司有无克扣您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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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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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工伤认定之后 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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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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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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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身体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可以按照工伤的流程办理。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等级的不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可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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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