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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关于家庭纠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归属问题:是这样的,由于家庭里爷爷有四姊妹,分别是父亲,大姑,小姑,以及叔叔四人,由于爷爷偏爱叔叔,造成父亲早年分户独立生存,时间变迁,大姑,小姑相继嫁人,父亲建有一房,(由于分户,房产证上为父亲名字)后爷爷奶奶与我家共住一室(由于叔叔在外打工并未建房)爷爷为其照看弟弟妹妹,而本人兄弟姐妹并未受到爷爷奶奶的照管。后危房改造补助,在家将其照片拍照,以此证明进行补助,由于趁父母外出打工将其补助资金挪用用于叔叔建房,后爷爷奶奶住在叔叔家,对于两老的赡养以及相关义务西一直以来两人均摊,由于爷爷与村里某个人关系很好,就将其受益人改为他的名字,直到现在2015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其受益人为爷爷,但其一直偏爱叔叔将其据为己有,打算用于叔叔家用,父亲对此愤愤不平,决定讨个说法,请问关于这方面律师可以给一些法律援助和相关建议?谢谢!!!

房产纠纷
2015-07-22 11:11: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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