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2014年在一家派遣公司签署了派遣合同,派遣到广州的一家汽车公司工作 您好!我在2014年在一家派遣公司签署了派遣合同,派遣到广州的一家汽车公司工作。我是广东人。然后派遣公司说一年后派遣人员可以选择转正到该汽车公司继续工作。我是2014年6月12日签署派遣合同并入职。现在一年刚好过去了。汽车公司非常满意我的工作,希望我能转正,我也表达希望转正的意愿。然后派遣公司就在6月15号给我办理转正手续,我也在6月16号办理了该汽车公司的入职手续和签署合同。但是当我向派遣公司申请年终奖的时候,派遣以年终奖在每年的八月份发放,而我在八月签离职为由,不与年终奖。但是我从来没有签过任何离职申请,而且派遣公司还向汽车公司申请了一笔人才介绍费用,并成功收取了。最后我的派遣合同期限是从2014年6月15号到2015年8月15号。我想问这是派遣公司故意不发放年终奖而提早让员工转正的行为吗?派遣公司有涉及违约的问题吗?请帮忙,谢谢!

合同纠纷
2015-07-24 16:42: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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