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的工人在工地摔伤,我是出人,对方出材料,对方没有和公司签合同,目前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对方和公司要承担多少责任,我该要向谁要钱做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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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让工人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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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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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各有责任,建议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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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什么样的工程有关,是建设工程的话,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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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