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珠宝店上班,我和店长买错东西了,标价168000元的东西,卖了4800.请问我该怎么赔偿,前提是没有签合同,刚上班10天内发生的事情,后来上了有14天班,现在不干了工资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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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看能不能追回珠宝。你存在过错,但并未约定相关赔偿条款,故可以主张不予赔付,且店长也是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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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不是故意的,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但应该承担过失责任,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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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故意的,不需要承担所 有责任。但应该承担过失责任,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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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存在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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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和公司协商赔偿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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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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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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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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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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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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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存在工作过失或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拖欠工资的可以在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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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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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是故意的不用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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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可以让单位去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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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