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工厂是一家服装厂,工作时间都是十二小时左右,现在由于工资低进厂的时候厂方说会给保障!现在却是再三找借口,我们想辞职厂方却说要按劳动法一个月只能辞去一个我们有十多个人大家只想早点离开这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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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超过法定的五天八小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至于辞职一事,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试用期内提前3天),公司不得扣除工资。为确保顺利离职并拿到应得的工资,建议你们通过快递的形式寄送辞职信,并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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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工厂,到期即可走人,无需批准。如工厂敢扣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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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要是依法辞职是不受人数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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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被迫辞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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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