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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一套有白银公司100%购房合同的房屋,该合同上明确规定:合同签订五年以后该房可以买卖出租,现已超过5年,自愿买卖完成交易后,在办理 产权过户的手续中需要一定时间,而且这段时间由于该房的市场价格上涨空间较大,且房屋已装修。现甲方以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公司是我国国有企业之一,所属的房产部也是一级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怎么能认为是无效的呢?如法院判定该买卖无效,那么请问某开发公司或开发商一纸诉状将其多年前所出售的房屋但至今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主一并告上法庭,那么开发商或开发公司不是一夜暴富了么?

房产纠纷
2005-12-14 20:44: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能我写的不完善。再加以解释一下。 本人购买他人(甲方)一套有本地100%购房合同的房屋,该合同上明确规定:合同签订五年以后该房可以买卖出租,现已超过5年,甲方与我自愿买卖交房交款后,我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没有违法行为,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中需要一定时间,而且这段时间由于该房的市场价格上涨空间较大,且房屋已装修,打成了铺面 ,(他给房产部写了保证不会打成铺面,但是并没有和我们说明。)现甲方以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达成的协议无效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1.我们双方都交易完成了,协议也签了,应该有效的。怎么能以没有产权证为由,甲方收回房屋呢?而且不是没有产权证,而是正在办理当中,这也不是百姓说的算的,得等单位上办下来。2.实际上甲方就是觉得自己当初卖得价钱低了,现在后悔了,现在打成铺面了值钱了,可是他有法律依据说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都是无效的,我们怎么面对这场官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后果是:你返还对方房屋,对方返还向你收取的房屋价款及相应的利息.
  •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已实际履行。你可诉诸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义务。
  • 主张买卖有效,要求变更产权人。
  • ’本地100%购房合同‘什么意思?
    是不是买卖合同签订时,对方还未有房产证.
    初步来看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主张要求赔偿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后果是:你返还对方房屋,对方返还向你收取的房屋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 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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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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