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政策调整,取消原所在部门编制,试用期未结束,无故被辞退,在职期间遵纪守法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重大过失;能不能申请索赔,如何索赔,最多能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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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被辞退的,公司应说明辞退理由,不得无故辞退,但未有赔偿或补偿之相关规定。若您想要索赔,假如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从这方面入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的,公司与员工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后至一年内的,应支付双倍工资。故需看您试用期工作了多久,与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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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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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可以辞退。你最大限度只能够多要求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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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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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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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