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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用工方签了5年劳动合同,才半年过,用工方要解除,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5-06-18 14:54: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你们现在解除合同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 你好,双方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经济赔偿金,工作半年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
  • 你好,可以要求直接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两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额。
  • 你好:
    根据你所说情况,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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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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