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订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0000元定金和4000元信息服务费,签了认购协议,现在我不想买了想退回定金,昨天找售房部商量他们说定金不退。认购协议上有一条(大概意思):购买方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至7日内,若未到售房部签订房屋合同,将视为放弃,定金不予退回,有权不通知,转售第三方。这条只针对了购买方而没有对开发商有所定义。今天是我签订购房协议的第7天了,售房部也还没通知我去签合同,昨天他们说合同还没审核下来,这个星期应该能签。如果开发商未按时签合同,我能退回定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