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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具体划分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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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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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雇员存在重大过错的应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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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雇员责任导致的雇主不承担,如果是第三人或是雇主导致的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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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故意造成伤害的,由雇员自担。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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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及工资、户口、住院时间、被抚养人状况等确定赔偿明细,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如需律师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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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受伤的原因,本律师曾在司法机关从事劳动工伤案件审判工作,如有不懂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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