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死亡,两间房36平米,5个子女外边都有房,两个子女户口在公租房内,没人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还为争利益闹矛盾,房管所会将房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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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原则上房管所不是收回房屋。而且公租房承租权的变更是需要双方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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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不排除被收回的可能性,具体流程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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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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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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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不能变更承租人,房屋所属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追问:请问律师有相关法规吗?
解答:您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参照《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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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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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有可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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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管局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尽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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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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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可能。但实践中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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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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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收回,最好协商解决,确定一个承租人,利益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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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这种局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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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