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父亲在一个私人开发商那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当时那房子尚未能办房产证。我父亲当时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5380元/平,房子86平方米,一口价46万,首付18万,等开发商给我们办好房产证等所有证件后,我们才继续办银行按揭。
1年后,开发商跟我父亲说现在搞房产证那边的人来量过,我们那房子实际面积是88平多,需要我们补交10000多块,而且说其他所有业主都补交了。父亲当时便补交了钱,又重新签订了新的合同,房子面积是按88.6平算,已首付19万多。
前天开发商那边组织所有业主去办理房产证等证件,我母亲随口问了其他业主,其他业主说当时没有补交钱这回事。
现在想咨询下,开发商在这过程中是否违规或违法,能否依法向开发商讨回补交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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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多或少的,在合同上是有约的。你可以看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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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多或少的,在合同上是有约的。你可以看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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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子面积确实没有88平方米,则可以退回多交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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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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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第二次签订的合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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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