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合同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2014年5月1号,合同到期时间为2015年4月30号,我于2015年4月中旬提的离职,由于工作交接和一些其他原因,我是2015年5月15号正式离职的,我们是20号发上月的工资,今天都5月26了,我4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公司说要两个月以后也就是6月底才能发放4月份的工资,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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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我想问下找律师维权整个过程得多长,得花费多少律师费?如果在找律师维权过程中公司支付了工资呢?
解答:仲裁2个月,一审3个月。律师费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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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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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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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