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3年购入郑州市高新区***城房屋一套,合同写明15年6月30号交房,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
现在距离交房还有1个多月,延迟交房基本是板上钉钉了。
但问题是这点违约金对开发商没有任何压力,导致开发商很多地方随随便便不按合同办,反正付违约金就是了。
我查了相关的法律,好像违约金明显过低的话,是可以起诉调整违约金或者额外赔偿的。
现在小区业主组织了维权代表,准备找一个靠谱律师帮忙出谋划策,请有实力有经验的律师朋友帮忙解答!
1、请问这种情况起诉成功的可能性大吗。
2、有没有相似案例起诉成功的情况。
3、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途径解决目前违约金过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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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违约金规定的具体数额要看买方收到的实际损失,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要和买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相当,具体数额还要看当时买卖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所规定的数额来计算。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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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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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延期交房严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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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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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可以要求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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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