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入职,签订试用期合同,到期后8月12日重新签订合同到今年8月12,我个人认为我应该到今年的6月12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公司告知我,要到8月12日才能签订,现在问题是,我希望公司在6月12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然后重新制订薪资。公司说合同要到8月份才能重新制订,我应该如何处理,而且去年我6月12日入职,每月10日发放工资,我7月10,8月10日,9月10日领取的都是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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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你三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这点是不对的,因为你的合同没有三年所以最长试用期只能是2个月,你可以跟公司提要求不起一个月的。至于合同重新签,你要6月就签是没有依据的,既然之前签过合同,在合同到期签就不用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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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合同重新签,你要6月就签是没有依据的,既然之前签过合同,在合同到期签就不用再签。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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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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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中记载的合同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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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合同重新签,你要6月就签是没有依据的,既然之前签过合同,在合同到期签就不用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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