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做了21年,即从1994年8月至今,因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原因,已停产一年多了,大部分员工已遣散,留下门卫和我等几个人(因其中一个董事开了其他公司有工作要我们做)现在这个公司的老板叫来他的亲戚来针对我,想惹我生气,叫我自己辞职离开。这个公司从开厂到现在都是上5.5天的,没加班费,工资是5100元/月,已6年没加过工资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他们现在就想逼迫我走,不想赔偿给我,我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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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向他们主动提出辞职或者直接走,那样你这么多年的工作年限就没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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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建议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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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你合法劳动权益你可仲裁维权,如果只是因为六年没加工资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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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你合法劳动权益你可仲裁维权,如果只是因为六年没加工资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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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的劳动站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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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取得辞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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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辞退你,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追问:如果公司结业关门,公司该怎么赔偿给我?怎么算的?新旧劳动法有没有对我的工龄有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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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辞退你就不能要求赔偿金,如果你自动辞职也没有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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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