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3月11日应聘到公司上班得,4月11日早晨上班期间机器后盖砸到了脚趾,医生诊断为大拇指粉碎性骨折,食指骨折,随后医院做了相关治疗,现在在家修养,5月十八日车间领导打电话到车间面谈问恢复后要不要来公司上班,期间说我受伤期间工资按西安市最低工资发放,而我签得合同底薪是2800,我们车间实行计件工资,我每天大概120左右,上班时间是十天休息一天,每天九个半小时,请问在我这休息时间工资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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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建议你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欠妥当,你可以要求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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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应该按照28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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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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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来的平均工资算,你这试试鉴定看看能否构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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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给你休息时间按28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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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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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工资发放,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可保存号码,有问题随时联系。如果您看了诸多回答仍得不到清楚的答案,可以约时间来律所面谈,我们会给您设计一个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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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