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3号下班后无聊就去了,我原来读书的学校玩,玩着玩着看见学校里面有人打架,我就跟了过去看,结果保卫科的人把我带到保卫科,而且动手打我,还说我交代不清楚就把我打个半死,在把我交给派出所,结果派出所的人一来就给我几个耳光,从大概九点钟的时候把我们带到派出所,然后找墙角叫我们在哪里蹲起,然后不闻不问,从九点钟蹲到两点半,这算什么,我进学校的时候虽然是翻围墙进去的,虽然有错在先,但是有必要动手打我吗,还说什么要把我打个半死,又蹲那么久,这算是什么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