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退休人员,退休后返聘于一科技公司,签订了聘用1年的合同。4月28日突然找我谈话,提出要压缩人员辞退我,我出于体谅公司难处,签字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背着我帮我办理了离职手续,第二天我找到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按照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也就是说我还可以留在公司30天后离职。在协商不通的情况下我将所签的两份协议撕了,然后回到办公室继续上班。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我所签了字的东西,是否已经生效,并在拿不出来的情况下还继续生效? 2.我所签了字的东西,是否属于违背本人真实意愿,“重大误解”、“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不生效? 3.我现在的上班算不算数?到时能不能索要30天的工资? 4.我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其它综合
2015-05-14 22:47: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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