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本人现处在婚姻的十字路口,不知怎么办才好?请各位律师大人给予指点迷津!!
本人于1990年结婚,夫人也有相应的工作,感情基础还说得过去。夫人于1995年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小孩上学。本人于2001年上半年外出打工。可能是本人离开家乡的缘故,夫人一人在家可能比较寂寞,于2001年迷恋上了跳舞和赌博。2001年下半年开始有了婚外情,一直到2003年下半年,我夫人可能是良心的发现,主动告诉了我这件事,我便原谅了她,但要她写保证承诺书-主动结束这起不正常的婚外情,如果还继续下去导致破坏了家庭的话,届时她要赔偿我30万元。一段时间内,她确实做到了,但由于男方经常进行联系,她再次经不起诱惑,又继续了第二次的婚外恋,2004年上半年由于男方的家人联系我才知道的。当时我恨透了她,真想一离了之,但想到离婚对小孩的打击太大,我再次原谅了她,再次要她写了一份保证承诺书,并明确如果不能结束这不正常的婚外情的话,一旦离婚,她不享受家庭任何财产,她确实写了也签了字。 婚外情之事直到现在是没有再发生。但她的第二个不良嗜好-赌博又开始了,今年6月份,她在一次赌博中输了5万元,她将自己的储蓄全部归还后还差1万元,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与我说了,我当时是打了她一顿,由于她态度极好,并表示再也不会去赌博了,我一心软,就原谅了她并为她还了赌博欠款1万元。当然我这次又要她写了承诺书-如果再赌,赌债由其本人归还,并造成家庭分裂的话不享受任何财产。本以为这样下来她会很安分的,我平时对她应该说是不错的。最近她赌博瘾又发作,再次在二天之内输了2万元,又要我来归还。我这次真的十分伤心了,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从法律上说,一般离婚,家庭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但现在她给我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且她又多次写了保证承诺书,如果她还要提出家庭财产平分的话,你说这公平吗?象我这种情况,如果提出离婚诉讼,家庭财产该如何分配呢?请律师指点迷津,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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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赌博所欠的外债属于个人债务,应有其自己承担。你的妻子属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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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这样的赌妻,你一忍再忍,真难为你了,不容易。如果感情已经无法维持的话,还是早点结束为好,收集她上列过错的证据,在财产分配上尽可能多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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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并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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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我想你妻子现在这种情况你也有责任,你现在不如让她留在你身边然后让她找一份工作,我想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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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可能可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上“过错”之情况,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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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