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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因为去年坚定的工伤!今天拿的辞职证明,那么我这个赔偿是按照6-1号之前的计算还是6-1号以后的呢? 还有一个就是如果下个月如果还少我加班工资的话我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5-05-12 19:33: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新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实施前职工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规定标准的,自新办法施行之日起,按照新办法规定标准执行,以前已发放的低于新办法规定标准部分不再追补。
    拖欠加班工资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 您好,2015年6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原标准计算赔偿金。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可以要求给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案件,避免您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目前申领的,应当按六月份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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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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