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问题
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是在2014年11月2日,交房期限2014年12月28日。开发商于2014年12月9日发出一份延期交房通知延期100天,上述安监局强制停工(自2014年8月4日开始至2014年10月11日解除)。到今天2015年4月22日,开发商还无法给出具体什么时候能交房。我能以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吗?开发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不是存在欺诈的嫌疑(2014年11月2日这个时间开发商应该知道他们不可能按期交房)。开发商不肯协商退房,必须走法律途径,这官司能打吗?是以开发商违约还是合同欺诈起诉为好?盼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