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二手房 原房主向我要维修基金 我应该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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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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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客户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客户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客户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5571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4)房屋业主要求买主全部承担这笔房屋维修基金。根据客户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客户,那么,客户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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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应注意事项有:
1、房产证是否已抵押有无疑议登记,
2、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出售房产,
3、法院查封债权债务等,
4、出售人是否是产权人等等。
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最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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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新房购买时,由业主缴纳。
二手房过户,新的业主不需要再次交纳住房维修基金,规定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之后,双方新老业主需要一起办理住房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各地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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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