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单位能否补交社保的问题。
我母亲2006年与(北京**物业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后工作于(**报社食堂)。因当时母亲未满在京落户条件故未给母亲交社保。在2008年时给母亲交了外地务工人员交的三险。2011年时母亲满足在京落户条件迁入户口后,单位才给上了五险一金。现在母亲面临退休,到(**物业公司)咨询能否给补交2006年至2011年未落户北京期间的社保时,其让母亲到政协报社去咨询,原因是:公司只是替(**报社)代为管理的关系,并非真正的员工工资和社保的出资方。——工资单上却有(代收管理费100元)一项。
后到(**报社)咨询,答案是无法补交,原因是:一;我母亲属于(**物业公司)员工。二;国家有文件,2011年6月以后在京落户的外地农村户口无法办理。 恰好我母亲之前就是外地农村户口。
我想问下,就我母亲的这种情况单位真的无法给补交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吗???如果可以补交的话究竟该找公司还是(**报社)呢。我们是否能像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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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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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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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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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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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