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他单位做挑煤工和锅炉工有一二十年了,明年就满60岁了,在2011年还在单位受过工伤评了7级,原本想在那单位呆到60岁看能解决退休不(但单位只给他参加了七八年的养老保险),不知是不是去年年底自己在医院查出动脉血管硬化严重、肠上有不明肿块等情况被公司知道了,今年1月底单位口头说生产经营困难,向我父亲发了一张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公司决定从2月底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接通知10日内办离司手续,恰恰就在收到通知那几天,我父亲生病住院(疑似淋巴结核或淋巴肿瘤中的一种,采取保守疗法目前仍在治疗中)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也没有去管。最近公司又来电催去办离司手续,我们当下该咋办?
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XXX:
你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决定从 15年2月底解除你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请你在接到本通知书10内到公司办理离司手续。
XX公司(章)
15年2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