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己签,只约同了项目及总价款。而后发现装修方有欺诈,且没有提供所有附件及签字。合同附件应有,施工内容表。主材报价单,工程结祘单等,这份合同有效吗?我不想找它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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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装修合同只有您一方签字对方没有签订,属于合同形式上的瑕疵。您这边付款,对方已经开始履行装修义务的,合同已经成立。因对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您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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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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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附件,视为这一部分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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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必备要件,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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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规合同已签字则有效。方便合同发我看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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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没有合同附件并不必然导致装修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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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可以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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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有欺诈行为,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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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合同如果有双方具备法律效力的签字,即使缺少附件,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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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附件视为这一部分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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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