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到9月份可满2年,本想9月份再过户可以免2年房税,房主要求付全款,然后去公证处公证,房主说房产证都给我,等过9月之后再过户,这事也是由中介在操作,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这样做的风险性有多大?如果这样做可以,我们要注意哪些要点需在合同里体现出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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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拟定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等,尽可能多的预留尾款,否则房主消失对你来说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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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签订合同,唯一的风险恐怕就是到过户时,你找不到房主或者他不予理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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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详尽的写入合同,并明确过户时间,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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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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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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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明确约定过户时间。2、预留尾款。
追问:尾款大概预留多少?房主能接受预留一万尾款
解答:当然是预留越多,办理过户的风险性越低。在交易中没有具体数额。你想约定部分房款在过户后支付,你的主动性更强。
解答: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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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慎重的 签订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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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风险恐怕就是到过户时,你找不到房主或者他不予理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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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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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房屋不过户,建议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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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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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通过专业律师起草,合同着重把对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拟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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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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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风险非常大,没有必要为了省点钱而冒这么大的险,否则可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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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注意合同内容的完善及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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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付款,再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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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