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商场的销售,我是和第三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我工作满半年,但是第三方突然在3月24号告诉我要在25号结束工作,因为店铺要撤店,说是支付我们一个月的工资2500(但是我半年的平均工资是4600),我不同意后,说是给我安排其他的工作,但是也没有告知我是什么工作及薪资及工作地点,我是否可以拒绝,并且要求他支付我两个月的平均工资及两个月的保险费用,但是合同上写明“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本合同终止条件为甲方与乙方所服务第三方的服务项目结束”“乙方同意甲方服务的第三方项目结束后为乙方提供不低于本约定待遇的生产或营销工作”根据以上两条我是否可以继续要求第三方对我进行两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及两个月的保险。我是否有权利拒绝第三方在给我安排的所有工作。谢谢等待您专业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