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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3月底在本镇新开发区想买套房。当时说好共48万,预交10万订金,交房时再出15万,其余23万3至5年付清。到五一交房时我带15万去,却被告知另外余款23万还有一分利息,于是,我没有交房。(后来我问过几个业主,都说他们之前也并没提到利息之事,但我们之后购房者确实有提)随后,我发现有业主的新房装修时便有屋顶渗水现象。并且销售方并没有预售证。于是,我要求退房,但多次要求退返订金无果,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房产纠纷
2015-03-25 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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