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单位2013年8月开始实习两个月,2013年10月转正,签的两年的合同。工作到现在公司八天前人事电话提出变更工作地点的通知,不同意就辞退。我不同意该怎么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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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对变更工作地点条款的约定。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上海,没有变更工作地点的内容。按照我的情况,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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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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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赔你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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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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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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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不同意,然后公司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有需要可以随时电话来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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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