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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近四年,公司没给员工交过五险一金也没签过用工合同,上个月我交了离职申请,再有十天左右我就要离开该公司了,公司规定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延迟到三个月后发放,请问我在这里损失的该如何索要回来呢?

劳动纠纷
2015-03-18 10:41: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日期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们单位没有给你们签合同,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法规定,员工的工资是不允许用人单位拖延几个月发放的,你们公司涉嫌几项违法的做法,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如果有不懂或需要帮助的地方欢迎来电详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的提问。
  •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偿5个月的本人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局证明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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