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本人于2013,1月份购于期房一套,按合同约定2014,4月份交房,到交房之时,本人发现房屋多面墙面存在严重裂缝,包括承重墙,故拒绝收房,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要求退房,可开发商只承诺维修。到2014,12月份本人觉得房屋维修基本差不多,就主动办理了收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可去领钥匙时物业却要我补缴之前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不然就拒交钥匙给我。多次找开发商沟通,因为物业本身就是开发商公司的。开发商方面说之前的物业肯定得交,说他们承认房屋有质量问题,但是他们在维修!请那位律师帮帮我,像这种情况我怎么维权?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15-03-11 2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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