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的问题是我们结婚23年了!2010年家老房当地政府拆迁!两年后修好!除了政府给的补偿!剩下28万我们夫妻都在还债!我偏还的多些!但是房产证就老公的名字一个!老公公还活着现以快80岁!我想问现在可以把我和儿子的名字加上去吗?另外我们如果离婚没有我的名字我就没有权力分隔!老公卖房我也无权干涉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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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您儿子是否是拆迁被安置人,若是可以前往法院要求共有物分割,进而加名字,若不是则需要你您丈夫同意,但不管是否是动迁被安置人都可以在离婚过程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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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名字是可以加的,但是要经过你老公的同意。至于后两个问题,因为你表述的不够详细,暂时无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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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干涉,有权分割;如果对方同意,可以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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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加名需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产政策,以及男方的态度。一般情况下,拆迁按照户口人头或面积来计算,房产证加名并不是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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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可以加的,但是要经过你老公的同意。至于后两个问题,因为你表述的不够详细,暂时无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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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