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行政单位的公务员,今年6月份我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拓宽训练,要求每个人都参加,我单位与北京一家拓展公司签订合同委托拓展公司搞拓展活动,在搞活动的现场将我摔成股骨颈骨折,事故发生后拓展公司不想承担责任,态度不积极至今我没得到应有的赔偿。我想将我单位起诉法院将拓展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诉之法院,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我单位是行政单位,此案又是人身损害赔偿案子属民事诉讼,我不知应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如提起民事诉讼我单位又是行政单位,如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又是民事案件,适用法律是人身伤害赔偿。另再请教,此案根据法律我提起诉讼应该胜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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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是聘用制公务员,可依法申请人事争议仲裁,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解决与单位之间的纠纷。
该案起诉的案由、起诉的角度不同,案件结果可能也不同。
追问: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我单位我是一个女同志都59岁他还让我参加拓展训练,他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使我受伤害,拓展公司在给我们做拓展活动时就在露天水泥地上没有安全保障,指导老师在指导我们做活动时只讲怎样操作,一句安全提示都没有,更没讲有什么风险。我从他们没有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
解答:此案有一定特殊性。可尝试从侵权角度起诉拓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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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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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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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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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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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