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要求长期出差,我不同意,领导让我2个月后走人,自动离职,并且威胁我,因为我考勤记录,有半个月以上没有打卡,但是由于我工作性质有时要出差,并不严格要求打卡,而且我在的佛山分公司那个月也是在倒闭状态,公司基本没有人去打卡,月尾我们转回广州公司工作,需要时间去找房子啊,所以打卡记录没有。回到广州公司后,基本是正常打卡。我在公司工作了差不多3年,有几个问题咨询下:1,如果公司开除我应该有N+1补偿吗。2,如果公司以我没有打卡为由开除我是什么补偿都没有吗,这样开除合法吗。我该如何和领导周旋,现在大家都谈的很不愉快。我想要的N+1补偿。心情很不好,希望大师们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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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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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动离职且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话,公司可以不结算工资。合同没到期没有关系,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了,公司一样要批准你离职,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交了书面申请公司还不批,你就可以自动离职且结算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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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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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面谈详情,以便可以更好的帮助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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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