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一家木器厂上班,属于个人经营的小厂,做工期间手指被机器挤压意外受伤,后在医院做的手术。厂子之前没有给上保险,老板付的医药费。因为是老板掏腰包,所以刚做完手术2天老板就让我妈出院。后在家养伤4个月,在这期间老板没有支付一分钱的生活补助给我们。我想咨询律师,老板是否应该向我们支付养伤期间的生活费?如果老板拒绝支付是否属于违法?劳动局是否管理此事?希望律师能给予我们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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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老板应当给付。还有工伤赔偿。可电话详细咨询
追问:谢谢您。我还想咨询您我妈这种情况应该去劳动局问这个事吗?还要去哪些部门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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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老板应当给付。还有工伤赔偿。可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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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老板应当给付。还有工伤赔偿。可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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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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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报工伤,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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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认定工伤,鉴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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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