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事业单位A把一商铺租给了个人B,B又把该商铺转租给公司C,C把该商铺租给我,最近我接到通知,该商铺所属的这个单位要把我们这里所有商铺拿到产权交易所进行竞拍,据我调查了解,A和B的合约是今年3月8号为止,B和C是2月(这事也是B最近来找我和我说的,也不知道是否属实。)而我与C的合同是4月初到期。请问律师如果这个商铺所属发生变动的话,至少3月8号,二手房东与A单位合约到期之前,我能够继续在这里营业吗?有什么办法让我的利益得到保障。补充:A和B签的是租赁合同,B和C,C和我签的都是联合经营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