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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城镇里的二手房子,说好的价格是二十五万四千。去年我预付款给了十七万四千,当时户主没有给我钥匙,当时签的合同是后果自负。我今天去看房,发现房子有很多裂痕,我可以要求解除合约并要求退还我所支付的十七万四千吗?

房产纠纷
2015-01-15 1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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