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本人于2014-10-16日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前与公司董事认识并多次电话沟通邀请我加入,并在电话中商定工资多少,入职后没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是之前我从事的是酒店管理和现公司不同行业,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各方面均不适应这行业,于是提前提出辞职,并与公司总经理商谈后移交属于公司的物品及文件,2014-11-17日上午交接好离开,跟同事了解到薪资都是次月初才发放,当时也没有要求支付,想着公司有公司的规矩吧,本人于12月6号左右联系公司董事,对方告知没有任何工资还要我赔偿培训费等相关损失,至此,本人想咨询一下: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电话商定的薪资没有具体文字体现,如何维权?2,拒不支付工资和无故拖欠工资是否可以申请赔偿金?3,公司之前一直是每周日休息,是否可以申请当月周六的加班费?烦请解答,由于本人现不在广州,如果维权应该如何处理,律师代理是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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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又拖欠工资怎么办||| 其实,在我国的立法中早已对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笔者建议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争取相应的赔偿—— 一、没签合同——赔偿二倍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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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你在那家公司任职即可,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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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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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