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是个小包工头,一次他们工地上发生了意外,有一员工他责任就是开小吊车的,本身这个工地就已经结束了,就剩下维修了,我爸让他把吊车拆掉,他为了剩些力气没听从我爸的话,然后就上去开吊车,我爸嘱咐他让他好好检查下,注意安全,他不但没检查还把吊车撬动,在下面垫上板,然后站在女儿墙上,也没带安全带(注:我爸经常开会高空施工操作必须带安全带)就开始施工,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所以导致吊车翻人摔伤。当时还有别的员工在场他们愿意为我们作证。出事后我们就把他送到朝阳急救中心,接受最好的治疗,伤到了腰部和脚,在院的所有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十多万都有收据,现在在医院已经住了两个月了,也能下床走动了,医生也通知让他出院了!可他就是不出院,有医生的录音,让我们再给他拿十万元,我觉得这不合理,我们应该再付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