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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一楼盘做销售,已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但公司制定的业绩目标百分之六十的员工是达不到的,公司以业绩为由,每个星期都会对员工有30-100多的罚款(试用期底薪为1600),而且工作服的费用会连续三个月从工资里扣,工作半年以后再返还,半年其间如果有离职工作服的费用就不退还的。请问公司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都是哪些条例?

劳动纠纷
2014-12-03 18: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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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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