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4月16日跟某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十七号就被安排到某电子厂上班,我们合同上规定的是每个月的二十号发放截止到上个月月底的工资,就是押了二十天工资,后来到九月二十号我八月份的工资还没发,然后我干到九月二十七号家里有急事自离了(没有辞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等于两个月的工资没发,后来我十月底过来就跟公司要我八月份的工资,可是到现在(11月28号)都没要到。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把两个月的钱要回来,但是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我申请仲裁会接受吗?申请仲裁需要哪些条件?我不知道我的钱跟谁要?还有我八月份的工资被拖欠可以得到补偿吗?如果可以补偿拖欠工资应该找谁补偿?我九月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我九月份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该找谁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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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可以要回的,但你得举证证明。
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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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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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