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01年开始直至今2014年12月一直任职于一家公司,其间公司也没按照劳动法规签订劳协合同,只是在某一两年为了应付劳动局签了两份应付式的合同,如今公司经营不景,要裁掉一大批人,口头告之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前同被裁的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其间从2013年10月份的工资至2014年11月份的工资也没发放给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怎么计算我应得的补偿?我又从什么途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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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是处于口头告知阶段,在你没有拿到书面解除通知之前,一定要按时上班考勤。期间,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每个月系以你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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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去劳动局 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请直接电话联系
追问:孟律师,刚我拔打你电话了,方不方便电话聊一聊?
解答:请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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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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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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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违法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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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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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