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姐在蚌埠市五河县城的一家私人鞋厂做工,主要负责刷胶水,这个鞋厂听说手续都不全,是个黑厂,这个老板在市里的势力挺大的,我姐工作时间刚满两个月,前两天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被送到急诊抢救,挂了几天氧气瓶,差点没醒过来,现在已经脱离危险期,医生说可能是甲醛中毒,但是医院也不敢开确定的证明,假如我姐是自身疾病或者工作中引起自身疾病发作这个算工伤吗?我希望工厂给予一定的赔偿,包括全部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相关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没有签署
2、工厂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
4、工厂的厂牌都在手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