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红旗河沟一家公上班,没做满三个月,也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押身份证的,我做了个半月就辞职了,我跟部门经理说了,他也同意了,就把身份证还给我了,还叫我15号去拿工资,可我15号去拿工资那个总经理说我没写辞职报告,也没做满三个月就不能拿工资,但是一开始我去面试的时候部门经理也没跟我说必须做满三个月才能拿工资,辞职的时候也没说必须要写辞职报告才能拿工资,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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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向劳动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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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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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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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