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上班的时候 由于我个人原因 我自己走人了 老板不给我工资 说我旷工 旷一天按三天工资算 把我工资都扣着不给我 说我回去上班就给我 等我回去上班的时候 他说把我工资押着不给我到下个月再给我 之后我递了辞职报告 经理不收 然后等我休息的时候他让店里员工打电话告诉我 让我不要去上班了 现在该发工资的时候 他扣着 他还是不给我 说我不回去不给工资 而且店里所有员工工资都不给 我想问问他的做法是否有理 我还能不能要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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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那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能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追问:那怎么样才能证明我和他有劳动关系? 我只签了一个员工入职表 但不知道被放哪了 我们还有考勤机 就是按手印的那个机子 如果这两个可以证明关系 哪还有别的可以证明吗?
解答:从未领过工资吗?
追问:只领了一次半个月的工资560块钱 然后还扣了工作服150块钱 就拿了四百一 然后下个月的工资就一直没领到 我去要工资的时候 老板说我旷工所有工资都扣光了 旷一天扣三天的工资 然后他把我没有去上班的日子都算上了 工资不给我 然后他说我要是回去上班就罚款一点钱 工资还给我 不算旷工 我说好的 我回去上班 等到我回去上班的时候该发工资了 我的工资还是一直不给我 一直到现在我在那上班的工资一分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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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追问:那不合法的话 我去劳动局反映了 可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那我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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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我去劳动局咨询了一下,他说因为我之前没有打辞职报告。所以有些麻烦,只能打官司,而且不一定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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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