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农民工。在新疆搞建筑。由于开始那个老板工资低。时间长。到最后活干完了。六月二十多号老板给我们打了一张欠条。到现在也没拿上钱。于是我们就找了本地劳动局。劳动局就通知老板。老板就威胁我们说,有钱都不会给我们。就让我们等。欠我们五个人三万多 我就想知道这个老板属于什么行为?怎样才能拿上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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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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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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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找劳动局投诉,这样比较直接。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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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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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